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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博物院关于《将军衙署博物馆文物 展陈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展陈 艺术品部分评审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博物院 发布时间:2025/07/07 浏览次数:90 [ ]

呼和浩特博物院关于《将军衙署博物馆文物

展陈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展陈

艺术品部分评审项目的比选公告

 

《将军衙署博物馆文物展陈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展陈艺术品部分评审项目,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将军衙署博物馆文物展陈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展陈艺术品部分评审项目

2.预算金额:16万元

3.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

附件材料

1

对将军衙署博物馆展陈非标类艺术品进行价格评估,并出具评估审计报告。评估内容包含:专用展柜制作、模特、硅胶像制作、仿古家具、仿古陈设品、手绘唐卡艺术品、文物复制品等。

1

16万元

意向企业艺术品评估的资质证明和报价清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参与不少于两项艺术品评估的项目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递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投递单位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针对本项目的方案及报价单;

5.参与的不少于两项艺术品评估的项目案例。

四、资料递交时间及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请供应商将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在2025年77日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截止日期:2025年79日下午17:00前。迟交的、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2.递交方式:在规定的递交时间将上述资料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提交。

五、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博物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047611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呼和浩特博物院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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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359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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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652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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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597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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