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衙署博物院物业管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次数:1524

将军衙署博物院物业管理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概况

将军衙署博物院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公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将军衙署博物院物业管理服务

2.2预算金额:59万元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其他资质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库内;

四、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选择前3名通过资格预审。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请申请人于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日9:00时-17:00时,发送材料到电子邮箱(1394354659@qq.com)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库内的证明材料;

2)授权委托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提供有效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308室(南二环高级人民法院对面)。

2、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04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308室(南二环高级人民法院对面)。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博物院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44号

  人:曾海瑞

联系电话:13674826915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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