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博物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2023 年——2035 年)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2289

呼和浩特博物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2023 年——2035 年)

 (初稿) 

序言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是传承和弘扬中华 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的深厚滋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博物馆是 人类收藏历史记忆凭证和熔铸新文化的殿堂,担负着研究、 收藏、保护、阐释和展示物质与非物质遗产,推动人类文明 发展的重要职能,具有可及性和包容性,博物馆促进多样性 和可持续性,为教育、欣赏、深思和知识共享提供多种体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物博物馆工作做出 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四次视察内蒙古,为做好新时代 首府文物博物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呼和浩特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 2400 多年建城 史,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呼和浩特市作为极具历史底蕴 的现代化大城市的重要资源。根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数 据统计,我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点 1535 处;全国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 21 处、自治区级 59 处、市级 11 处、县级 66 处;长城资源各类遗存共计 1595 处(座/段)、长城墙体与壕堑总长 655.25 千米。文物古迹涵盖了古遗址、古墓 葬、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摩崖石刻和重要史迹等。 国有可移动文物 418339 万件(套)。 

呼和浩特市委、政府全面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 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 针,建设“博物馆之城”,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传承与经济社 会发展,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合理利用好文物资源,对市属 文博单位进行改革,施行“总分馆”制。让文物活起来,更 好惠及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是首府文物博物馆工 作的职责使命。进入新发展阶段,做好首府博物馆工作,必 须胸怀“国之大者”,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 局,高质量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重点任务,在全国文化 中心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呼和浩特博物院“总分馆”制为契机,按照“12368” 的总体发展方略(即 1 个目标、2 个体系、3 个维度、6 个指 标、8 个任务,具体指创建“中国特色、国内一流博物馆” 的核心目标,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具有首府 博物馆特色指标体系,传承力、创新力、影响力三个维度, 总观众量、未成年观众量、教育活动、展览展示、学术成果 和文创销售量等 6 个指标,场馆建设、开放服务、藏品保护、 展览展示、学术研究、宣传推广、社会教育和交流互鉴等 8 个任务),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国内一流博物馆,更好地发挥首府示范、引领和带动 作用,向全国博物馆提供具有北疆特色的博物馆高质量发展 方案。 

为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博物院各项事业发展呼和浩特博物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科研水平,推进“中国特色 国内一流”博物馆建设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呼和浩特博物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 呼和浩特博物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本院开展学术研究咨询、评审和评定的学术工作机构。主要审议本院科研规划、科研项目(课题)、展览大纲、文物保护、职称评审、图书出版等有关工作事项和相关问题。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审议本院科研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四条 审议本院科研项目(课题)申报。

第五条 审议本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学术成果认定和材料初评。

第六条 指导本院学术刊物、图书的编辑出版。

第七条 指导陈列展览大纲编写和专家评审意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具有文博系列正高级职称(特殊人才除外),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外聘委员除外),并具备坚持原则、公正无私、追求真理、坚持学术民主等良好品德的人员组成。

第九条 学术委员会由 13—15 人组成,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所属馆相关专业研究人员、外聘专家,其中外聘专家占委员总数比例不少于 20%。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 名,主任委员由本院院长担任。

第十条 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学术研究中心,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学术研究中心主任担任秘书长。学术秘书 2 名,由学术研究中心持有文博中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研究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内可根据工作和业务需求及人事变动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学术委员会审议事项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十三条 学术委员会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

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需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定时,须超过投票人数的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学术委员不得将学术委员会内部不应公开的情况私自扩散,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其学术委员资格。

第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讨论议案涉及到学术委员会成员时,采取回避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术委员会另行议定。

呼和浩特博物院

2023 年 10 月 19 日,明确博物馆 事业方向和目标,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文化宣传和社会教育方 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本着“以人为本” 的理念,严格按照建设国家重点博物馆的要求、标准和内蒙 古自治区文物局、呼和浩特市文物局有关精神,坚持科学发 展观,加快发展步伐,加强改革创新,推动呼和浩特文物博 物馆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博物馆条例》相关内容,结合 实际,制定呼和浩特博物院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 年) 的发展规划。

 《呼和浩特博物院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 年)》, 旨在明确“十四五”期间呼和浩特博物院博物馆事业的发展 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呼和浩特博物院博物馆事业发展的行动 纲领,是各分馆各部门发展博物馆事业的重要依据。“十四 五”期间,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 一,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拓宽思路、创新举措,扬优势、补 短板、强弱项,推动首府文博事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发展背景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要 发挥好呼和浩特博物院保护、传承、研究、展示人类文明的重要作用,守护好青城文脉,并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 化的影响力。 

1.发展基础

呼和浩特博物院作为北疆文化的历史文化殿堂。是一座 地志性综合类博物馆,现为国家二级博物馆。其前身可追溯 至 1989 年成立的呼和浩特博物馆。2023 年,呼和浩特市委、 市政府为了深化博物馆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博物馆资源,盘 活文物资源,促进文化强市建设,施行“总分馆”制,重新 组建成立呼和浩特博物院。呼和浩特博物院是全市最大的文 物征集、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教育的公共文化服务机 构,承担着传承中华文明和北疆历史文化的职责使命。由此 开启了呼和浩特博物院夯本筑基的新篇章。 

呼和浩特博物院成立后,按照机制创新、人才交流、资 源共享、合作互惠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属文博场馆及文物藏 品的作用,开拓创新,实现文物藏品、展览展示、宣传推广、 社会教育、人才资源互通。逐步在全市形成统一、规范的博 物馆管理和服务体制,在文物藏品、陈列展览、学术研究、 宣传推广、社会教育、开放服务以及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等方 面产生集约化效应,彰显首府城市文化精神,助力呼和浩特 市“博物馆之城”的建设,促进呼和浩特文博事业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 

呼和浩特博物院及其分馆,除合并原有藏品外,还通过调拨、收购、专题征集和接受移交、捐赠等方式不断丰富馆 藏,奠定了蔚为大观、体系健全的文物藏品基础。同时,大 窑遗址、海生不浪文化遗址、后城咀新石器时代遗址、和林 格尔土城子遗址、万部华严经塔等重大考古发现,出土文物 构建了呼和浩特博物院特色藏品体系:北疆史前文化、中国 北方系青铜器、北疆古代民族文物、黄河文化遗产文物序列、 草原丝绸之路、万里茶道文明交流互鉴的精品文物系列、明 清时期归绥城历史文物最具特色。现有馆藏文物 141676 件 (套),其中珍贵文物 654 件(套),一级文物 54 件(套)、 二级文物 170 件(套)、三级文物 430 件(套)。其中实 证我国百万年人类史的大窑旧石器时代遗址、五千多年文明 历史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三千多年北方系青铜文物、近千年 的辽金元历史文物、近百年的革命文物等珍贵文物,在祖国 各地与国外均享有盛誉。 

2023 年 2 月,呼和浩特博物院、呼和浩特市文物保护与 考古研究中心合并组建呼和浩特博物院,下辖 6 个分馆,即 呼和浩特博物馆、昭君博物院、将军衙署博物馆、丰州故城 博物馆、五塔寺博物馆和公主府博物馆。总建筑面积为 51696 平方米,总展览面积约 26740 平方米。以建设国家一级博物 馆为目标,精心打造公益文化服务品牌,是领略北疆文化、 青城文脉的重要窗口,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 地,是增进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呼和浩特博物馆,馆址是呼和浩特市历史地标性建筑之 一。始建于 1956 年,是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 年 12 月,呼和浩特博物馆正是对外免费开放。占地面 积 12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5400 平方米,展览面积 3650 平 方米。 

昭君博物院是以汉代王昭君墓遗址为依托的遗址类博 物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209 国道西侧。始建于 1977 年,2006 年,正式更名为昭君博物院,同年王昭君墓遗址被 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昭君博物院立足 北疆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禀赋,经过四次扩建提升,积 极推动文物的活化传承利用,全力推进特色博物馆建设,已 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和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博物馆体 系,是集文物收藏、研究、保护、展示、教育和游览于一体, 以展示昭君出塞历史文化为主题的“一院多馆”格局的遗址 类专题博物馆。总占地面积为455000平方米,展厅面积15000 平方米。 

将军衙署博物馆是依托于清代绥远城将军衙署建立的 一座古建类博物馆。将军衙署始建于清代乾隆二年(公元 1737 年),距今已有近 300 年的历史。2006 年被国务院公 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 2.64 万平方 米,主体建筑分为东中西三路,东路为民国式建筑,中路是 将军衙署复原陈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最大程度的按照史实还原了将军衙署的建筑特色、格局及功能,西路是附属设施 专题展区。 

五塔寺博物馆是依托金刚座舍利宝塔而兴建的,宝塔建 于清代 1727 年,1732 年建成 ,原名“慈灯寺”,因为在院 落最后方金刚座舍利宝塔上有五座玲珑小塔所以被当地人 俗称为“五塔寺”。1988 年公布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主体文物金刚座舍利宝塔是全国少见的金刚座式宝塔,匾额 书“金刚座舍利宝塔”,由蒙文、藏文、汉文组成。整座宝 塔是一座精美的砖雕艺术精品。 

丰州故城博物馆地处呼和浩特市东郊。是依托辽万部华 严经塔而兴建。1981 年 3 月开始进行整体的保护修复工作, 历经 6 年之久,于 1986 年完工,并成立白塔文保所。万部 华严经塔是呼和浩特地区现存年代最为久远的古建筑,因其 素有“白塔耸光”之美誉,被列为旧呼和浩特八景之一。1982 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公主府博物馆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 62 号, 馆址是康熙皇帝六女儿和硕恪靖公主出嫁后所建府邸,始建 于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是全国唯一一座保存完好的公 主府邸。原占地面积六百余亩,现存占地面积 1.8 万平方米, 主体建筑 4800 平方米,展出面积 1500 平方米。公主府采用 中国古代建筑体系中传统的中轴对称格局,大面积夯筑地 基,主要为硬山式建筑。公主府为四进五重院落,前有影壁御道,后有花园马场,府门、仪门、静宜堂、寝殿、配房、 厢房、后罩房依例分布。因其建筑精美,用料考究,工艺精 湛,《绥远城通志稿》称“后枕青山,前临碧水,建筑与风 景之佳为一方冠。” 

呼和浩特博物院及所属分馆,先后举办“文明足迹—— 呼和浩特历史文物专题展” “昭君出塞展”“匈奴与中原 展”“中国古代和亲文化展” “兰台拾珍——清代绥远城 档案文献集粹” “融合异彩——丰州城历史文化展”“和 硕恪靖公主府专题陈列”等数十个基本陈列,以及《熠熠朝 辉——故宫博物院典藏清代金银器》等近 20 个临时展览, 每年举办社会教育活动近 1000 场次,线上受众过万次。呼 和浩特博物院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时尚打卡地和区内 外外文化交流互鉴的重要窗口,2023 年预计接待海内外游客 将超过 130 万人次。 

呼和浩特博物院历来重视人才培养,形成了一支高素质 研究团队。现有文博、历史系列正高级职称 4 人,副高级职 称 24 人,中级职称 27 人,硕士 17 人,在编在岗专业人员 占比 80%以上。 

近年来,呼和浩特博物院分馆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教育实践基地、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 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实践教学基地、国家 AAAA 级旅游景区,是中国博物馆协会会员单位。

2.重大意义

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战略 意义。保护好、展示好,促进呼和浩特浩特地区地区经济文 化高质量发展,是协调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的迫切需 要;是践行一个博物院就是一所大学校的理念、建设博物馆 之城的现实需要;是大力保护传承弘扬北疆文化、彰显中华 文明、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文化自信的时代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 2035 年建成文化强国 的远景目标。《“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将博物馆纳入城 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布置了“让文物说话”展览精品工程; 《“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要求激发博物馆创 新活力,提升博物馆发展质量;《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 的指导意见》阐述了中国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 务和措施;《关于让文物活起来 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平台,多渠道提升 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在“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 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的指 引下,呼和浩特博物院文博事业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 段,呼和浩特博物院必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使 命感、责任感,迎接新的挑战,抓住新的机遇,谋求新的发 展。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 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 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博 物馆工作和北疆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 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北疆特色,坚持交流互鉴, 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 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坚持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优化文物资源配置,着力促进全市文 物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 活,着力保护传承弘扬北疆文化,推动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 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总体目标

到 2030 年,呼和浩特博物院高品质展览体系基本建成, 昭君出塞和亲之路文化带建设形成较大影响力,文物基础工 作不断夯实,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文物治理水平和治理 能力不断提高,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具有首 府博物馆特色指标体系和具有首府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模 式日益成熟完善,深入阐释北疆文化,树立城市精神,国家 历史文化名城魅力更加彰显,充分展现和浩特博物院作为北 疆文化首府城市文化会客厅; “博物馆之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亮点纷呈。 

到 2035 年,“博物馆之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呼和 浩特博物院新馆建成;推动博物馆学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研究活动,致力于高水平学术出 版,汇集、共享研究成果;智慧化博物馆基本建成,文物活 化利用扎实推进;呼和浩特博物院场馆建设对首府经济文化 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革命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 和亲文化、昭君文化传承弘扬,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举 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彰显,向“中国特色、国内一流博 物馆”的核心目标迈进。 

3.核心指标

以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为引领,从博物馆 传承力、创新力、影响力三个维度,在全面系统高质量完成 各项业务性指标的基础上,重点在总观众量、未成年观众量、 教育活动、展览展示、学术成果和文创销售量等 6 个综合性、 发展性、可比性较强的核心指标上实现新的重大突破(其中 总观众量指标力争跻身国内综合性博物馆前 100),成为“博 物馆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一个博物馆就是 一所大学校”“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 而发展”“把博物馆记忆带回家”的精准、生动诠释。 

三、主要任务

1.博物馆体系布局更加合理

全面完成呼和浩特博物院中长期规划基本建设目标与 功能布局,建成国内“总分馆”合建建筑总面积最大的地级 市综合性博物馆,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最极具辨 识度的文化地标,2026 年实现满足年总观众量 300 万人次参 观需求。 

优化总院分馆博物馆布局,2025 年实现统筹不同属性、 不同类型博物馆协调发展,构建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 现代博物馆服务体系。规划呼和浩特博物院新馆建设,建成 一座有传统北疆文化地域特色的呼和浩特文化新地标,满足 城市副中心功能需要;完善呼和浩特博物馆、昭君博物院和 将军衙署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统筹用好现有场馆资源,积 极推进各分馆文物保护展示综合体建设。 

推进文物库房恒温恒湿改造项目,2028 年实现实施昭君 博物院多功能剧场、学术报告厅整体改造提升项目,优化场 馆参观环境,全面提升场馆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分馆 临展厅功能性提升,有效满足引进举办国内外高水平特展需 要。2024 年底实现总院分馆展厅对外开放全覆盖,形成定位 清晰、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六馆”(呼和浩特博物馆、 昭君博物院、将军衙署博物馆、丰州故城博物馆、公主府博 物馆、五塔寺博物馆)“二中心”(研究中心、保护中心) “二基地”(壁画基地、文物修复基地)“622”整体格局, 有效助力公共服务、展示传播、保护研究能力的最大化。

2027 年实现完善博物馆管理制度,推进博物馆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顶层设计,落实呼和浩特市“博物 馆之城”建设,成立呼和浩特市博物馆之城研究中心。进一 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博物馆运行评估社会评价机 制,完善博物馆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激发博物馆活力。推动 博物馆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 参与展览、教育和文创产品开发。加强和学术机构合作,推 动研究型博物馆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建设呼和浩特博物院 大数据平台一期,实现博物馆业务工作的数字化实效管理。 引导分馆开展“博物馆+”项目,促进博物馆与教育、科技、 旅游、商业、传媒、设计等跨界融合。 

2.科学优化开放服务

系统提升参观便利性、体验舒适感,实施“博物馆+” 战略融合发展工程,打造最具人文关怀、最有温度的博物馆。 

实施博物馆门票预约系统提升工程,建立技术和制度保 障机制,进一步优化预约流程,畅通预约渠道,科学调整预 约名额,有效满足参观刚需。 实施博物馆场馆环境提升工程,简化入馆流程,增加闸 机通道,提高安检效率,全面开展电梯、空调、无障碍设施 等公共服务设备及标识标牌检查维护,推进节能减排绿色发 展,完善提升咨询台、讲解台、母婴室、咖啡吧、书吧、休 闲区等配套服务设施,增加语音导览、智慧导航等技术服务设备配置。 

实施博物馆讲解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增加优质讲解服务 供给,拓展讲解服务形式,发展壮大专业讲解人员队伍,建 立健全馆长讲解、专家讲解、策展人讲解、志愿者讲解、“小 小讲解员”讲解服务体系,扩大智能语音导览、扫码导览、 AR 导览等自助讲解服务方式,支持并规范相关社会机构讲解 活动。 

实施博物馆数字化传播工程,从智慧服务、智慧管理、 智慧保护三方面加强智慧博物馆建设。强化三维数字化采 集,夯实展示基础。进一步丰富数字化展示内容和形式,加 强展厅文物诠释传播。 

实施博物馆平安建设工程,做好观众限流、分流、疏导, 提升安消防和日常运行设备保障能力,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巡查检查、应急演练,确保观众、展品安全万无一失。 

实施文化创意产品创新工程,发挥馆藏文物资源特色优 势,深化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项目成果应用,优化文创合 作、授权开发及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搭建高度开放 的文创产品馆际交流合作平台,推出呼博 IP 鲜明、北疆特 色浓郁的系列网红商品,打造“潮呼博、潮北疆”的文创品 牌体系。 

提高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能力,按照均等化原 则,细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根据不同社群的多元化需求,探索差异化的非基本公共服务内容。立足北疆文化特色 博物馆,实施分馆品牌提升工程,挖掘分馆资源特色,按照 “一馆一品”的建设思路,创造性谋划发展方向,实现分馆 办馆质量的整体跃升。提高展陈质量,组织开展“首府精品 文物展览季”活动。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中华传统节日 及“5.18”国际博物馆日等主题日节庆活动,开展各类主题 文化活动,凝聚民族情感,厚植家国情怀。鼓励呼和浩特博 物馆、昭君博物院、将军衙署博物馆、公主府博物馆等有条 件的博物馆延时开放,推动博物馆实体展览、虚拟展览进入 城市公共空间,融入市民生活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智 慧博物馆,指导博物馆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支持博物馆利 用数字信息技术开展“云展览”和网络直播,强化线上文化 服务供给能力。 

3.深化学术研究

完善呼和浩特博物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和从事研究工作 的内设机构,制定总院科研计划,提高总院科研工作的计划 性、操作性和专业性。注重个人研究突破和团队联合攻关相 结合,全面提高科研质量,推动成果转换。呼和浩特博物院 设立学术研究部门,加强对呼和浩特博物馆、将军衙署博物 院和昭君博物院的载体建设,每年举办 3—5 次学术研会, 每年出 1-2 期学术期刊(或内部刊物),定期开展“博物北 疆大讲坛”,充分发挥博物馆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自治区、市级北疆文化研究 实践教育高地。 

建立馆级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和青年学者导师制度, 培育创新型研究团队,重点加强“草原英才”等高层次人才 培养。完善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制度,支持科研人员申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社会和科学基金以及自治区级科 研项目(课题),鼓励开展学术交流、培训进修。做好《呼 和浩特博物院院刊》创刊组稿发行,编辑出版《呼和浩特博 物院馆藏文物图录》《呼和浩特博物院革命文物图录》系列; 院藏黄河文物和长城文物研究、博物馆年鉴、展览图录、少 儿绘本等系列丛书。支持青年科研项目(课题)成果出版与 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加强战略合作,打造跨区域、跨学科研究 平台,构建博物馆产学研用创新体系。阐释北疆文化的时代 价值,助力打造北疆文化品牌。 

加强物馆学理论体系建设,促进博物馆学学科建设。吸 纳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民族学、教育学、传播学、 文化艺术学等多学科背景行业专家,组建呼和浩特博物院专 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科研和业务工作的指导。实施“《呼 和浩特博物院院刊》论文写作培优计划”,针对博物馆业务 工作者,开展学术科研、学术写作、学术表达等方面的专门 培训,提高其科研转化能力。开展与博物馆重大现实问题和实践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研究,为“博物馆之城”建设提供 智力支持。 

4.深化文物保护、活化利用

藏品征集工作事关博物馆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和自身建 设的需求。进一步梳理馆藏文物资源,持续做好藏品征集工 作。规范文物藏品保护管理制度,推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建设, 有序推进向社会开放功能。加强预防性保护,提升藏品保存 环境监测、微环境控制和分析检测能力。提高文物保护科技 含金量、培育专利项目,建成 1—2 个专项性文物保护研究 修复工作中心或基地,积极争创省级文物科研实验室。深化 与高校、科研单位融合发展模式,探索建立联合实验室、科 研工作站等。加强呼和浩特博物院文物中心库房建设。 

持续聚焦革命文物、青铜器、书画、陶瓷器等门类藏品 的本体保护,推进馆藏环境预防性保护,加大数字化保护力 度,指导基层博物馆文物保护项目实施。重点开展将军衙署 博物馆、昭君博物院分馆馆藏陶瓷器、青铜器等保护项目及 呼和浩特博物馆、将军衙署博物馆、昭君博物院分馆馆藏文 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拓宽馆藏文物向文创产品、服务设计开发转化的路径, 加强博物馆馆藏资源版权保护与指导,稳妥推进体制机制创 新,支持各分馆通过知识产权授权、合作开发等形式与各方 力量共同开展文创产品开发工作。通过加强与文创设计机构、高等院校等合作,设立文创产品开发专家库,发挥专家 在文创产品开发中的把关作用。定期举办首府“文博创意设 计大赛”,助力打造北疆文化品牌,调动社会各方利用馆藏 资源开发文创产品的积极性。拓展完善文博文创产品营销体 系,把博物馆文创空间打造成博物馆文化展示的亮点,鼓励 在实体书店、旅游景区、公共文化空间、重点商圈等区域, 开设文博文创产品展示营销场所。 

5.创新提升展览展示和传播

陈列展览是博物馆核心文化产品和激发活力的重要引 擎。围绕呼和浩特博物院展陈体系建设,坚持以馆藏特点为 导向,突出馆藏文物特色;坚持以研究为导向,展现最新研 究成果,着力构建北疆文化特色展陈体系,为推进创建“中 国特色、国内一流”博物馆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展览包括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两大类,其中基本陈列包 括通史类、专题类,展示呼和浩特历史发展进程,彰显北疆 文化魅力;临时展览包括革命文化、黄河文明、北疆文化、 长城文化、草原文化、数字展、支持分馆博物馆特色展等系 列,深入挖掘文物价值和彰显时代精神,整合全市博物馆资 源,贯通古今,策划集陈列展览、知识传播、教育活动、文 创产品、学术研究于一体的专题展览。每年重点推出 5-8 项 主题特展,3-5 项文物“活”起来系列专题展,2—4 项跨区 域联展,积极申报全国、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馆十大精品陈列。鼓励呼和浩特博物馆、昭君博物院、将军衙署博物院等 各馆围绕中心大局多元化、特色化办展,尝试公开向社会征 集选题,探索展览服务需求的创新。 

积极支持、帮助、指导呼和浩特地区各旗县、各区、各 行业发展博物馆事业。积极加强与自治区直属文博单位的交 流合作,努力争取获得其支持、帮助、指导。加强与国内外 知名博物馆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或引进有影响力的外展和巡 展。 

积极探索独立策展人、跨部门团队策展制度,推出更多 高品质的原创展览。鼓励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 展览资源互换等,提高藏品展示利用水平。 

科学构建北疆文化展览体系,全面系统展示北疆文明进 程。推进基本陈列布展工程。形成呼和浩特博物馆呼和浩特 历史文化通史展,公主府博物馆和将军衙署博物院归绥城历 史文化专题展,丰州故城博物馆宋辽金元历史文化特展,五 塔寺博物馆天文科技史文化主题,昭君博物院昭君出塞和民 族交往交流交融专题展和青少年体验馆的基本陈列格局。 

6.教育和服务

以呼和浩特博物馆、将军衙署博物院、丰州故城博物馆 和昭君博物院青少年体验馆、考古工坊为教育服务阵地,以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堂、青城讲堂等大教育项目为抓手,搭 建呼和浩特博物馆之城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博物馆教育精品课程项目库,构建博物馆社会教育体系,打响“青城大 讲堂”“昭君大讲堂”“昭君课堂”“博物青城”“读青城 赏文物”博物馆教育品牌。结合传统节日、主题节日、学校 寒暑假,推出专题讲座、研学体验、专家导览等特色教育活 动。实施“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 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 “六进”文化传播计划。积极开 展社会文物公益鉴定,做好涉案文物鉴定。 

深入挖掘馆藏文物藏品潜能,整合相关博物馆资源,拓 展合作及展出形式,切实提高藏品利用率,策划推出革命文 物、黄河文明、长城文化、北疆文化、书画艺术、捐赠纪念、 研究成果等系列原创精品临展。实施中小博物馆帮扶计划, 帮助中小博物馆提升以展览为核心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促进博物馆资源融入教育体系,推动博物馆与课程教学、综 合实践有机结合,加强师资联合培养,强化优秀项目示范引 领,提升中小学生博物馆学习效果。 

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两微一端”支 持,加强与主流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合作,系统构建宣传矩阵。 利用重大节日时间节点,有计划推出主题宣传和日常宣传, 及时发布展览、文创、社教以及学术活动等信息。拓展传播 形式,通过“云博物馆”“云展览”等传播形式打造“博物 潮”品牌。 

7.全面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积极推动呼和浩特博物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 单位申报工作,充分展示呼和浩特博物院作为“城市文化客 厅”“北疆文化中枢”的独特魅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 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 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 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充分利用昭君出塞文化旅游联盟 平台,重点推动与湖北兴山县、山西朔州、台湾苗栗县、陕 西西安等地区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昭君博物院海峡两岸交流 基地建设,进一步深化与昭君出塞和亲之路沿线地区博物馆 长期友好合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在服务国家大局、提升北疆文化区域影响力方面发挥更加积 极的作用。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展览、“昭 君文化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 

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助力建 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推动建设博物馆铸牢中 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立博物馆领域民族工作 专家库,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 重要思想和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研究,深化中华民族共同 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建设自治区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教育实践基地,进一步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 传教育体系,助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依托展览,积极拓展藏品研究、文物保护、社会教育等 领域跨区域交流与合作,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 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 化。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文博工作的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呼和浩特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物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将党 建作为博物馆工作重中之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 展。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提 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素养,实现凝心铸魂。加强院领导班 子建设,建强基层党支部组织,切实发挥党总支、党支部的 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文物保护利用 的强大合力。深入推进博物馆机构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人 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法人治理及博物馆行业协会组织建 设,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保障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级财政专项经费投入,加强 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维护经费 保障机制。推动文物保护项目库建设,促进项目动态化管理。 提升预算资源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优先保证重大项目支出。推进文物资源开放共享,实施博物馆知识产权授权,提 高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反哺博物馆开放运行工作。积极 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大力发展“博物馆之友”,拓展博物馆 多元经费渠道,激发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创新活力。加强 博物馆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完善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有效发 挥资金使用效益。 

3.人才队伍建设

打造高素质多层次人才队伍,重点加大领军型专业人 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引进专业 人才、优秀人才,优化提升干部队伍结构和能力,努力营造 尊重人才、崇尚实干、共谋发展的良好生态,逐步形成与国 内一流博物馆建设相匹配的管理团队、研究团队,构筑文博 人才高端智库。 

4.做好安全保障 切实加强馆藏文物管理,严格落实藏品鉴定、入库、出 库、出借、展览、保养管理制度,推进藏品档案标准化、信 息化建设,确保藏品安全。健全博物馆网络安全防控体系, 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回应网上社会 关切。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安 全防护设施,不断增强安全应急能力,保持安全工作稳中向 好态势。

呼和浩特博物院 2023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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