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博物院2021年度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呼和浩特博物院(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各项工作都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市文旅广电局领导下有序推进。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开拓创新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史学习教育等各项工作
2021年呼和浩特博物院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教育为契机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一是5月随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市文旅广电局党组批复由博物馆党支部与将军衙署博物院党支部合并成立呼和浩特博物院党支部,7月新一届支委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呼和浩特博物院党支部获得全市优秀党支部称号;二是按照2021年党支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学习安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共计党课6次,支委会14次,党员大会10次,党小组会12次,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三是结合党史教育开展专题学习5次、党史理论测试7次,集中学习30次,为民办实事活动20次,主题党日活动16次,开展慰问离退休党员和赠书“送学上门”5次,切实增强党员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能力;四是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按照局党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安排开展请进来专家辅导学,支部书记讲党课集体学,专题学习研讨党员讲的方式,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史教育的成果。五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签订党员承诺书,党员积分制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通过一年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机制,为努力创新基层党支部工作模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文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一是合并后的院安全保卫部完善补充各类安全应急预案,规范职责、明确职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院三馆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互相监督,做好全天24小时值班、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安全保卫部与院属各部室签订防火防盗安全责任书、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并取得局系统“2021年度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四是2021年院属各馆共接受上级领导消防安全检查19次博物馆(将军衙署7次、公主府6次,博物馆6次),各馆安全排查共计18次(每馆6次),安全教育培训及讲座共计10次,消防演练每馆 4次共计12次,将军衙署安排2名职工参加(构)建筑消防员培训,现有11名(构)建筑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及安保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五是安全保卫部联合资料保管部出台各类文物收藏入库、出库、陈列、展出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类文物陈列、展出等文物安全方案,有效保证了展览陈列出库及运送文物的安全。六是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全院消防、安防相关工作均有维保公司跟进做好日常安防、消防检测保养工作,并完成各馆年度消防、电器检测、防雷检测等工作,保障了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七是针对往年遗留安全问题对应研究,完成公主府消防不联动的应急抢修,白马馆针对消防管道防冻问题进行改进,加装了防冻设施,还进行了装饰装修工程检测。八是及时更换完博物馆监控室设备,创造安全的展览及工作环境。九是将军衙署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直播,创新宣传媒体取得良好效果。十是强化全院职工安全保卫意识,提升实操能力,安排职工参加(构)建筑消防员培训并强化安全保卫人员熟练运用“三防”设备设施。十一是将军衙署积极推进全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试点工作。十二是安全保卫部配合其他科室的各项文物安全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管理,落实院领导各项文物安全工作要求。
三、充分发挥博物院各项职能,做好各类创建宣传工作开展节日、纪念日等主题活动,为首府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招聘业务素质优秀的讲解员充实讲解员队伍,提升人员素质,强化讲解员、志愿者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意识和文明服务规范化工作。二是发挥博物馆宣传教育的重要职能,运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多种宣传手段及平台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普及各类知识;根据全年的节假日及“创城”工作安排制定全年社会教育活动主题与方向,策划传统节日、“国际博物馆日”、“将军衙署夜展”、“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活动,并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适时推出相关主题活动,立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活动的开展。三是以观众为本、做好博物院服务,按照疫情防控及公共健康要求做好观众参观预约工作。四是做好馆校联合,与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签订实习协议,充分发挥好博物馆资源在青少年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五是按照市文旅广电局工作要求,做好“创城”电子档案报送、垃圾分类等相关实地检查工作,并利用宣传展板、LED屏幕等宣传媒介向广大观众普及相关知识。六是整合文化、文博、旅游资源,与文化及旅游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等各类文化活动及惠民演出,不断丰富、延伸、拓展博物院的社会教育功能。七是完成了呼和浩特博物院三馆的官网、微信公众号的合并改版工作。八是顺利完成事业法人证上各项职能职责,顺利通过自治区文物局“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编办年度法人“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九是完成三馆年度免费开放共计接待观众 37.5万人次。
四、履职尽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推动博物院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是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严格程序开展完成全面资产清查工作。二是根据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实施要求,原博物馆项目完成项目验收,原衙署一期项目完成已完成验收阶段,二期项目完成政府采购程序正在推进中,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提升了文物存放的安全性,进一步提升文物馆藏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水平。三是原博物馆数字化保护项目深化实施通过对院藏珍贵文物进行数字化采集制作,加强数字化资源共享利用并构建完整的藏品管理系统,为本院文物保存、展览及研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完善、整理历年文书档案及四有档案续补卷整理工作,有序推进档案合并、数字化,为档案移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五是推进博物院在学术研究、信息共享、交流合作等领域的工作进程,组织安排清宫史学会2021年第十四届学术研讨会参会论文等相关事宜,扩大学术交流范围,加入中国紫禁城学会王府文化研究会并依托中国博物馆协会有效开展学术研究及交流合作等工作。六是按照展陈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陈列展览,在博物馆成功展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红色百年—全国革命文物图片选粹展”(部分展板援助阿拉善博物馆免费展出)、“呼和浩特博物院院藏文物展,将军衙署完成“前锋营”和“土默特官厅”展览的展陈提升工作,策划开展《敕勒川记忆—绥远印象》老照片展, “廉政文化书法展”(临展),这些展览均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七是按照市文旅广电局工作要求,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启动呼和浩特通史基本陈列,以呼和浩特历史文化发展脉络为主线,充分反映地方文化特色,向广大观众普及呼和浩特历史文化变迁知识。八是继续强化院际交流,提供精选文物参加《黄河从草原上流过—内蒙古地区黄河流域古代文明展》在包头、巴盟巡展工作。九是顺利完成将军衙署古建筑防雷设施建设、公主府“工字房”修缮等重点项目。十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上报局党组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小结,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和日常监督;十一是加强本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包括馆内展板,标语、屏幕等,确保正确的宣传主题和方向,做好一院三馆展览陈列大纲、讲解词备案工作,做到一展览一申请一批复完成开展的程序管理,确保展览效果意识形态落实到位;十二是完成自治区文旅厅及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意识形态专项督查整改任务,包括蒙语错误的纠正及个别表述不准确的均已整改完毕,严把微信公众号、网站及向外发布的所有信息的准确性,方向性,不能有丝毫偏差。
五、完成呼和浩特博物院日常维修保护工作
一是组织完成了清·和硕恪靖公主府专题馆花园内工字房维修工程设计、招标、施工等工作,工程已竣工并完成初步验收。二是完成了将军衙署博物院地下文物库房货梯的安装及防护棚项目建设工作;署内17座文物建筑、四堂前的古树榆树的防雷施工工程及竣工验收及防雷检测工作。三是完成将军衙署照壁抢救性保护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及府门外围的铁艺护栏的维护工程。四是做好两处馆址古建筑常态化安全规划制定工作,调整古建部人员结构,固定专业人员,做好古建筑常态化监测、常规维修保护工作。五是推进博物馆、公主府物业招投标工作,严格服务内容及服务效果管理考核,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观众及职工营造安全良好的环境。
六、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推动呼和浩特博物院过渡时期的平稳发展
一是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博物院各项工作实际,优化组织结构、理清岗位分工,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做好院内固定资产清点、对账、核销等相关工作,按照市文旅广电局工作要求,聘请专门的固定资产清查公司完成机构改革三馆合并后的资产清查、登记、建立新的固定资产台账等相关工作。三是制定、完善、补充呼和浩特博物院各项工作制度及规定,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扎实有效。制定呼和浩特博物院出入库手续,新购物品验收工作,完善贵重物品备案管理制度。四是完成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组织机构法人注销及更换工作,按照规定及程序做好转隶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手续审批划转等相关工作。五是完成呼和浩特博物院岗位设置工作,重新核定人员花名册、编制本,对全院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交接整理。六是完成呼和浩特博物院年度职工退休、薪级工资递增、继续教育、职称评定、职工在线学法、慰问老党员等相关工作。
呼和浩特博物院
2021年12月27日